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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08年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10-13 15:19:00    作者:   本文被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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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发改委(计经委):

为积极做好来年项目准备工作,进一步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切实提高项目质量和层次,不断优化投资结构,增加有效投入,推动全市经济更快更好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委拟组织编制2008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计划,请你们抓紧时间编制上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涵盖一、二、三产全社会项目,具体划分为农业、工业、服务业、基础设施、城市建设、房地产、社会事业和利用外资等八大类别。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政策要求。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土地使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突出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重大基础设施、城市建设、高效农业、社会事业和利用外资等重点领域项目,优选列入省“十一五”规划、沿海开发规划和大市区建设规划的重大项目,优选对本地区经济发展起支撑和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

(二)项目规模要求。项目规模指项目投资总量,分期实施的项目按当期投量规模计。具体为:农业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 工业项目,总投资亿元以上;服务业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亿元以上;城市建设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房地产项目,总投资亿元以上;社会事业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利用外资项目,总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且当年实际利用外资200万美元以上。

(三)项目深度要求。续建项目,指今年已在建设,结转到明年继续建设,且投量较大的项目;新开工项目,指项目法人已经确定,项目前期已进入核准、备案或审批程序,土地、资金基本落实或方案可行,明年能够正式开工建设的项目。

四、报送时间

明年重点项目计划务必于928日前报我委投资处。联系人: 仲明;电话:6660520;传真:8190520e-mail:z520m520@126.com

附表:2008年盐城市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计划表。

 

                        二○○七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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