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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县(市、区)发改委、市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市直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关于推广高效照明产品需求情况调查的通知”和中共盐城市委、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实施意见》(盐办发〔2006〕46号)精神,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的要求,现将国家发改委《关于推广高效照明产品需求情况调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分领域、分层次认真组织需求情况的调查,将调查情况汇总后于8月13日前报送市发改委,请上报纸质文件的同时报送电子版(表格为 word格式,可在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下载)。
附件:关于推广高效照明产品需求情况调查的通知
联系单位:盐城市发改委经济合作处,联系人:谢江楼
联系电话:6660548、8190548,6660545(传真)
E-mail:ycfgwxjl@126.com
二〇〇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关于推广高效照明产品需求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
根据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和《“十一五”国家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发改环资〔2006〕1457号)要求,今年拟通过财政补贴方式,推广5000万只高效照明产品。本次推广重点是节能灯(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直管荧光灯(T8、T5及其配套电子镇流器)和高效高压气候放电灯(金属卤化物灯和高压钠灯等),补贴对象是高效照明产品的终端用户,包括大宗采购用户和城乡居民用户。对社会福利团体和低收入家庭(如最低保障户等)拟实施免费发放方式。
为了保证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活动的顺利实施,请你们组织进行高效照明产品需求情况调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大宗采购需求调查。对新建或既有照明系统改造中应用高效照明产品的大宗用户进行调查,按照所属领域、现有照明产品使用情况和预计照明产品使用数量及产品规格需求等内容填报调查表(大宗用户高效照明产品需求情况调查表见附件一)。所填需求应为在2007年底前可完成安装的。
二、城乡居民需求情况调查。对本地区城乡居民需求情况,特别是需免费发放的最低保障户数量、现有照明产品使用和高效照明产品需求量等进行调查(城乡居民高效照明产品需求情况调查表见附件二)。
三、请你们对本地区大宗用户和城乡居民用户的需求情况进行统一汇总(高效照明产品需求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三),连同调查表一并报送我司。
附件:一、大宗用户高效照明产品需求情况调查表;
二、城乡居民高效照明产品需求情况调查表;
三、高效照明产品需求情况汇总表。
国家发改委环资司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