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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市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今明两年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投资计划安排的通知》要求,省发改委印发了《关于上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2008年投资计划通知》(苏发改区域传〈2007〉156号),要求相关市发改委编报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2008年投资计划。由于国家发改委要求,从2007年开始,凡是用中央预算内(国债)投资的建设项目须进入项目储备库。为做好此项工作,请你们于7月15日前,将已纳入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初稿)的项目进行认真梳理,提出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可以在2007年或2008年开工的项目报市发改委。为准确编报2008年投资计划草案上报省发改委,各单位上报的项目内容应参照并涵盖 “中央投资项目软件”所立项目(软件内容设置及使用说明和要求请在国家发改委互联网主页http://ndrc.gov.cn/xzzq/rjxz下载),并附电子版。
联系单位:市发改委经济合作处,联系人:季云祥、谢江楼,联系电话:0515-8190548、6660548(传真)。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