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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和农业产业化进程不断加快,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蓬勃发展,逐步成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主要形式,成为引导农民走向市场的重要桥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经正式实施,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将迎来一个大发展的春天。最近,我们组织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进行了专题调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对策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及特点
截止2006年底,全市共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172个,参与农户数达70.28万户。这些合作经济组织经营范围广泛,涉及农村经济发展的各个层面、各个领域。主要有种植业、养殖业、市场信息服务和技术服务等,其中种植业合作经济组织573个,占49%;在区域范围上以乡镇内合作为主,占75%以上;在经营形式上以松散型合作为主,占70%左右。归纳一下,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是龙头企业带动型。即以农产品加工企业为龙头,组织基地农户共同参与的一种经济联合体。截止2006年底全市共有销售超500万元或利税超50万元的农业龙头企业739家,其中市级龙头企业156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21家。2006年共实现销售收入305.58亿元,这些企业目前已建立生产基地近1000万亩,带动近80万户农民,其中与30万农户签订了收购合同或协议。江苏震洲粮油工业公司充分发挥油脂加工优势,实行公司加农户经营模式,联合县有关部门重点推广“秦优七号”、“苏油三号”双低油菜种植品种,与全县10几万户农民签订油菜籽生产收购合同,对种植户实行供种、病虫害防治、借款三统一服务,公司按保护价和优质优价的原则收购农户种植的“双低”油菜籽,在效益上种植双低油菜比种植小麦每亩可增收332元,农民年可增加收入28000万元。这种合作经济组织形式规模大,辐射带动能力强。
二是专业协会带动型。目前,我市农民专业协会大部分是村一级组织牵头组建的,也有少数是在县乡相关部门指导下组建的。主要是围绕共同农产品的生产经营或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而形成的合作经济组织,如大丰裕华大蒜协会、建湖县恒济镇河藕协会等。大丰裕华镇大蒜生产协会以10万亩大蒜种植基地为支撑,走协会+基地+农户+公司路子,带动上万户农民发展大蒜生产,虽然今年大蒜行情不好,会员来自大蒜的收入仍达5300元。建湖恒济镇河藕协会依托恒通食品公司,围绕河藕产业,吸纳会员5000余人,带动近万农户从事荷藕生产,已建立荷藕基地近10万亩,分布在全县4个镇,促进农民增收近亿元,其中70%以上的农户通过协会的连接,直接或间接地参与了农业产业化和外向型经营。从实践情况来看,专业协会可利用其在市场信息、销售渠道等方面优势,为农户统一提供对外销售服务,既避免了农户之间的互相压价,又增强了对外价格谈判能力,降低了农户成本,增加了农民收入,问题是关系较为松散,会员与组织联系不紧密。
三是专业合作社。这是目前较为规范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赢利为目的的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社员的利益紧紧地与组织联系在一起,是真正的利益共同体。它有健全的组织制度、管理规范、利益关系清晰,从某种意义上讲专业合作社是农民互相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农民都是股东,会员是劳动者又是管理者,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最高形式。大丰市大中镇麋鹿早酥梨生产合作社采取“村干部+合作社”种植模式,合作社现有社员817人,参加单位18个,农场2家,辐射周边乡镇6个,带动果园面积30410亩,形成全国最大的早酥梨生产基地。合作社对果农从种植、管理到销售实行一条龙服务,2006年合作社完成早酥梨销售收入2000万元,实现利润80万元,二次分配10万元。东台市富安镇蚕农合作社成立于1998年7月,合作社以自愿入社的蚕农为主体,依托蚕桑主导产业和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江苏富安茧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组建,走出了一条“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茧丝绸农业产业化的成功之路。合作社连接农户达4万户,桑园基地6万亩,现已延伸至东台市台南、五烈、时堰、后港四个乡镇以及邻近大丰市的12个乡镇,年饲养蚕种超过20万张,生产蚕茧15万担,10年来农户通过合作社累计得到二次分配款4800万元。由于合作社在促进农业生产,带动农民增收方面发挥的明显作用,合作社被社员亲切地称为“引进技术的桥梁,传播科技的课堂,指导生产的顾问,拓展市场的红娘”。
四是专业大户、能人带动型。农村的能人和专业大户本身就是农民,他们经过多年的摸爬滚打已经在市场上基本站稳了脚跟,或是闯出了一条路子,周围农民看到他们成功了,愿意跟他们干。这种合作形式很灵活,随时可以加入,随时可以退出,另外因为都是本乡本土的人,农民信得过,很容易接受他们。缺陷是没有健全的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决策机制不健全,全靠大户能人的个人判断,同时矛盾解决机制缺乏,有一定的后遗症。盐东镇徐成煜等养殖大户在家禽养殖方面经过多年摸索,闯出了一条路子。去年,他们牵头成立了盐东镇盐凤蛋业生产合作社,统一注册了“盐凤”牌鸡蛋品牌,发展社员200多人。合作社为社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服务,从良种苗鸡统一供应、饲料统一配制、疫苗统一注射,到鸡蛋的统一销售,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社员的利益。通过合作社的带动,目前全镇蛋鸡年饲养量达250万羽,每羽蛋鸡产生纯效益25元以上,仅此一项全镇农民人均增收950元。
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取得的成效:
一是进一步优化了农村产业结构。从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来看,组织的建设主要是围绕几大优势产业进行的,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总数的90%以上,合作经济组织对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成效十分明显。通过合作经济组织的带动,我市高效农业面积达360万亩,覆盖率达30.9%,生猪、肉禽、蛋禽规模化比重分别达40%、60%和70%。全市林牧渔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例由2001年的48.6%调整为2006年的54%;大宗农产品优质率达到了70%,其中,水稻优质率达到75%,小麦优质率达到80%,油菜优质率达到95%以上。
二是加快了农产品流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将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有效地联结起来,是农民走向市场的重要桥梁,应该说在合作经济组织的带动下,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提高了,市场意识增强了,农产品流通加快了。目前全市主要农产品商品率65%,其中外销率30%。射阳大米协会拥有18万亩绿色食品生产基地,30万亩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年产优质“射阳大米”25万吨左右,主要销往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地,已进入沃尔玛、欧尚、麦德龙、上海华联、农工商、江苏苏果等10多家超市,全国有近150多个销售窗口,在长三角地区享有较高的市场信誉和市场占有率。
三是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深入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走的是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路子,核心是将生产、加工和销售三个环节有机地联结起来。制约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主要因素是龙头企业与基地和农户利益联结不紧密,没有捆绑到一起成为一个利益共同体。政府不能强迫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再说农民也不能单独依靠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做了政府做不好,龙头企业做不了的事。我市几乎每个重点龙头企业都跟合作经济组织有关系,或直接参与,或业务合作,或是委托代理。合作组织有效地将各个环节联系为一体,在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方面发挥了其他组织无法替代的作用。
四是降低了农产品生产和交易成本,增加了农民收入。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了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它们为会员统一购买生产资料、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销售农产品,既降低了成本,又可防止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大宏纺织公司牵头成立的盐东镇棉农合作社,年初为入社农户垫资统一购买农资,赊给棉农种植,棉花收购时从收购款中扣除,既为棉农解决了资金困难,也节约了农资成本,深受棉农欢迎,入社农户达2000户。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关系松散。从农业产业化利益联结机制看,目前我市农业产业一体化组织内部结构普遍比较松散,农户与农业龙头企业、农户与合作经济组织之间关系大多是松散型或半紧密型的,二者之间利益关系的纽带还比较脆弱,订单兑现难,毁约现象经常发生,真正实行“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紧密型合作关系的比较少,像江苏富安茧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与茧农实行“二次”利益分配关系的更是较为鲜见。
二是合作经济组织实力不强。我市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还处于起步阶段,发展初期,原始积累没有完成。真正有实力、有较好效益的“四有”合作经济组织还属于凤毛麟角,尤其是专业协会,无偿服务居多,自身难以发展壮大。合作积极组织由于没有实力,对农户缺乏吸引力,恶性循环。另外,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自办加工少,难以很快完成自我积累。
三是政府扶持引导上越位与缺位。当前,政府在扶持引导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上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过度干预,一种是不加引导。一些地区过分强调政府引导,实际上由政府出面主办,或虽然合作经济组织的主要负责人由农民中的“能人”担任,但政府部门具有实际支配权。另一种情况是完全由农民自发组织,政府不加任何引导和扶持。两种情况都严重阻碍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进一步健康发展。
四是对合作经济组织认识不到位。目前,有相当一部分人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概念认识不清,作用认识不足。甚至有些农村基层组织对合作经济组织有抵触情绪,认为合作经济组织有替代他们或与之对着干可能,会让农民不接受原有村级基层组织管理。再者,由于农民对过去“一大二公”、“一平二调”的合作社心有余悸,提到合作他们就反对,认为是走回头路,所有这些都不利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壮大。
三、加快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对策建议
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内在要求,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营造加快发展合作经济组织的外部环境。当前应抓住《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施,合作社有了法律地位的大好机遇,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合作社的认识,通过对合作经济组织成功的典型进行报道,消除部分干群的疑虑,让农民从自发到自觉加入合作社。政府要放低门槛,放宽政策,放手发展,迅速掀起发展合作经济组织的高潮。
二是切实加强对合作社的扶持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较为规范的合作组织形式,当前应把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重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政府相关部门应多引导、多扶持,少插手、少干预。国外的经验表明,当政府采取扶持政策时,合作经济组织就会发展很快,当政府采取参与政策时,合作经济组织就会向行业性、区域性方向发展,可见政府的扶持和参与是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非常重要的促进手段。当前尤其要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三是鼓励合作经济组织兴办龙头加工企业,壮大自身实力。农产品通过合作经济组织对外统一销售,虽然解决了市场销路,降低了销售成本,但农产品附加值仍然很低,后道加工利润农民得不到,不能彻底解决农民增收问题。因此,要鼓励支持合作经济组织兴办加工企业,对会员生产的农产品进行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把农产品加工增值利润留在组织内部,放到农民口袋里,切实增加农民收入。政府对合作经济组织办加工企业,门槛要放低,税收要减免,资金要扶持,政策要优惠,为合作经济组织兴办实业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四是从制度建设着手,加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自己的组织,是带领农民致富奔小康的中坚力量,组织管理是否到位,直接关系其作用的发挥。要使合作经济组织规范运作,必须从健全组织制度建设着手:一是建立契约机制。明确个人与组织的权责关系,确保互利互惠。二是建立利益分配机制,确保风险共担,利益均沾,共荣共损。三是建立监督约束机制,坚持“民办、民管、民收益”原则,实行民主科学管理,确保入社会员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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