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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发改〔2007〕214号
省发改委、水利厅: 大丰市地处江苏省北部沿海地区,总面积2367平方公里。为江淮黄冲积平原,其地表上层为近代滩涂淤积形成,土壤含盐量高。根据资料分析大丰市是全国癌症死亡率最高的30个县(市)之一,全省九个肿瘤高发县(市)之一,不安全的水源水质是导致恶性肿瘤发生的重要环境危险因素之一。根据农村饮水安全调查,全市农村总人口632707人,其中饮水不安全人口达262023人,主要为苦咸水和水源保证率不达标,因此解决大丰市的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是当务之急,刻不容缓的。 为切实抓好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真正让群众喝上放心水,大丰市政府将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举措,将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与区域供水规划以及镇村建设规划相结合,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特编制《大丰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规划“十一五”期间全部解决262023人的饮不安全问题,采取区域供水的方式,分北片和中片,由大丰市二水厂抽取通榆河水,经过“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工艺处理,延伸新铺供水主干管道,新增设加压站,改造更换原有村级供水管网,将自来水输送至各居民点。在工程建成后,规划区内的地下水厂将逐步封填。 为确保规划早日实施,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大丰市还专门成立了“大丰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和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和领导。为确保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实施,大丰市还加大资金投放,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严格执行工程基建程序,加强宣传发动,同时对工程建成后服务体系的建设、运行机制和水质监测体系的建立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及早发挥工程效益,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的基础。依据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示范县建设管理办法》,我们认为大丰市符合申报条件,现特具报告申请列入全国农村饮水安全示范县,并随文上报大丰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十一五”规划和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请示
二OO七年九月二十日
(联系人:仲跃,联系电话:0515-8335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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